再经胡城县
去岁曾经此县城,县民无口不冤声。
今来县宰加朱绂,便是生灵血染成。
赏析
这首诗通过叙述诗人两次路经胡城县的所见所闻,入木三分地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剥削、压迫和屠戮人民的罪恶。诗的前两句是从人民反映的角度来刻写县官的作恶多端和人民深受其害的深重。“无口不冤声”
一个双重否定句,就把县官罪恶累累、罄竹难书的政治劣迹给勾画出来了。诗的后两句则是从县官飞黄腾达的角度来描摹县官“以人血染红顶子”的滔天罪行。
县官贪赃枉法,草菅人命,杀良邀功,涂炭生灵”,劣迹昭著,本应受到严治,但是,朝廷非但不肯降罪,反而以政绩卓著的功臣奖励之,使其加官晋级。在劣迹与高升的强烈而鲜明的对比中,诗人不仅鞭挞了县官的罪恶,而且也把谴责的锋芒指向了封建最高统治集团,颇具反抗意识。
这首诗歌感情激愤,但是其情又是附丽于具体生动的形象之上的。诗人对县官形象的刻画,是通过形象来表现的。写县官的劣迹,诗人只用曲笔就把县民对县官劣迹的反响轻笔一点,县官面目的可憎也就如在眼前了。不仅如此,诗人还善于运用想象和联想的艺术手段,向前推进诗情。如将“朱绂”的色彩的鲜红与“生灵之血相联缀,就使人很容易想象到县官压迫人民之手段的狠毒。这样的描写,尽管全诗无一激语,但其批判力量却字字千钧,如雷如电,确实具有感人心魄的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