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丧服第六
凡十章
子思曰。丧三日而殡。凡附于身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尔矣。三月而葬。凡附于棺者。必诚必信。勿之有悔焉尔矣。丧三年以为极。亡则弗之忘矣。故君子有终身之忧。而无一朝之患。故忌日不乐。
曾子谓子思曰。伋。吾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子思曰。先王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故君子之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于口者三日。杖而后能起。
子思之母死于卫。柳若谓子思曰。子。圣人之后也。四方于子乎观礼。子盍慎诸。子思曰。吾何慎哉。吾闻之。有其礼。无其财。君子弗行也。有其礼。有其财。无其时。君子弗行也。吾何慎哉。
子思之母死于卫。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门。人至曰。庶民之母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子思曰。吾过矣。吾过矣。遂哭于他室。
子上之母死而不丧。门人问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曰。然。子之不使白也。丧之何也。子思曰。昔者吾先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道污则从而污。伋则安能为。伋也妻者是为白也。母不为伋也妻者。是不为白也。母故。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也。
子思居于卫。鲁缪公卒。县子使乎卫。闻丧而服。谓子思曰。子虽未臣。鲁。父母之国也。先君宗庙在焉。奈何无服。子思曰。吾出爱乎礼不得也。县子曰。请闻之。曰。臣而去国。君不扫其宗庙。则不为之服。寓乎是国。而为国服。吾既无列于鲁。而祭在卫。吾何服哉。是寄臣而服所寄之君。则旧君反服。明不二君之义也。县子曰。善哉。我未之思也。
曾子曰。小功不为位也者。是委巷之礼也。子思之哭嫂也。为位妇人倡踊。申祥之哭言思也亦然。
鲁人有同姓死而弗吊者。人曰。在礼当免不免。当吊不吊。有司罚之。如之何子之无吊也。曰。吾以其疏远也。子思闻之曰。无恩之甚也。昔者季孙问于夫子曰。百世之中。有绝道乎。子曰。系之以姓。义无绝也。故同姓为宗。合族为属。虽国君之尊。不废其亲。所以崇爱也。是以缀之以食。序列昭穆。万世姻不通。忠笃之道然也。
司徒文子改葬其叔父。问服于子思。子思曰。礼。父母改葬。缌。既葬而除。不忍无服送至亲也。非父母无服。无服则吊服而加麻。文子曰。丧服既除。然后乃葬。则其服何服。曰。三年之丧。未葬服不变。除何有焉。期大功之丧。服其所除之服以葬。既葬而除之。其虞也。吉服以行事也。
卫将军文子之内子死。复者曰。皋媚女复。子思闻之。曰。此女氏之字。非夫氏之名也。妇人于夫氏以姓氏称。礼也。